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6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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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启动深化改革试点工作


 

    本报讯 日前,黑龙江省社启动该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发布试点申报工作通知。通知明确,黑龙江省社拟选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3个,其中市(地))级社1个、县(市)级社2个,专项改革试点单位3-4个。坚持自愿申报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的原则,重点选择联社领导班子状况比较好,改革创新意识比较强,自身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市(地)、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作为改革试点单位。

    通知指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以县及县以下基层社为重点,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围绕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建设的途径;探索引进农村优秀人才进入基层组织的措施和制度,确立农民在基层组织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县联社组织体系改革,构建面向农民和合作社的开放平台,完善县联社联系农民和合作社的体制机制。第二,以深化联合社改革为重点,切实转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在联合社的机构设置、选人用人、收入分配等方面深化改革,明晰联合社职能定位;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探索以实体化推进联社改革的途径。具备条件的,探索开展县社与基层社一体化运作机制。第三,改革联合社现行的组织制度、治理结构,创新联合合作方式,探索密切上下级组织和经济联系的新模式;完善上下级联合社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层级功能分工制度和上级社反哺基层机制。理顺联合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龙头企业,密切不同层级间企业的利益联结。第四,以突出服务规模化为重点,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创新农村综合服务组织,构建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网络,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系列化、综合性服务。探索建立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可持续服务机制,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成为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载体。第五,以突出流通现代化为重点,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提升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推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区域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确立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地位;积极探索建设由政府和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供销合作社具体经营、交易费用严格控制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以大型日用工业品采购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以产地农产品、日用工业品收集、配送中心为依托,以城乡社区超市为终端,建设产销有机衔接、运行高效顺畅、质量安全可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第六,以合作金融业务为重点,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制定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具体路径和管理架构;探索在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推进与涉农银行建立融资担保机制,逐步形成以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为基础,以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为支撑,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为依托的融资服务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和培养供销合作社金融人才。

(江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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