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者曾经认为问题在市场,只要将更多的被管制的要素比如货币、土地、人、资源释放到市场中,就能激发活力。所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改革将能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民营高科技和服务企业,并且有助于重构中国经济。
但最后发现,这一思维造就了影子银行和银行的影子业务的异象繁荣(超前金融自由化快速释放体制的扭曲):通过同业+理财负债等模式绕开僵化的、效率低下的贷款规模和贷存比的控制来支撑信用扩张。
尽管信贷增速被信贷规模和贷存比控制压制在14%-15%的区间,但社会融资总量的增速仍保持在20%以上的水平,信贷以外的社会融资总量(影子银行和银行影子业务)的增速近两年一直保持在40%的高速增长。更多的钱被送到了平台和地产(银行逆向选择),一业兴旺百业枯(挤出效应)。
改革者开始反思前面的路径。问题的关键可能更在于主体性不健全、残缺,从而导致要素和收入分配机制畸形。
实现利率市场化要解决的可能远远不是实现存款利率的浮动和减小利差这些形式上的标志,而是支撑利率市场化一系列背后的经济条件、市场条件、监管条件以及体制条件。
央行副行长易纲也认为,利率完全市场化和国家对大银行的控股、存款保险以及国家注资银行等是有矛盾的。产权清晰和所有制多元化、打破垄断、有序退出、预算硬约束是利率市场化深层次上的必要条件。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中国不是不可以立马放开存款的上限控制,但放开竞争之后,某家银行会出现可能的竞争失败,而竞争失败还会由政府兜底。这种“软预算约束”道德风险的存在会加剧市场竞争。
当下的困局都根植于政府主导的资源分配体制,未来金融改革的设计需要考虑的,要注意选择一个减少这种机制影响的政策方向,而不是选择放大这一机制扭曲效应的方向。
在笔者看来,未来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
一是深化金融组织体系的商业化改革;
二是强化审慎监管体制和危机处置能力的改革;
三是汇率弹性、利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开放等要素领域的改革。
从过去十年的金融改革历程看,越来越多的人深切地感受到,金融组织体系变革是下一步金融体制改革核心前提,即实质性突破金融垄断,厘清金融与政府的关系。如果金融机构基础行为不改变,不仅利率市场化等要素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成效,而且面对宏观政策和监管效率低下,央行就必须用信贷额度和贷存比控制这种效率比较低的行政约束去调和经济体制内外两层皮的矛盾。(下转C4版)
最近发布的国研中心的一份研究成果(“383”方案)以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金融改革的一些表述,某种程度上都反映了这种思考。
如何逐步降低国有银行体系份额,是否有可能选择一家到两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实施民营化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改造;积极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等;加快推进增加市场约束、降低道德风险的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市政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等等。
但这一切可能还远远不够。金融改革必将驶向更深的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