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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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市政府发文明确:29乡镇建为农服务中心


    本报讯 10月8日,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高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即在原29处建制乡镇各建设1处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方案》还规定了为农服务中心的组建方式及服务内容。组建方式为:由市供销合作社统一组织,农业、农机、金融等部门的延伸网点一并进驻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由所在镇(街区)提供土地,基层供销合作社、有关公司、合作社及村委共同参与建设。主要服务内容为:开展包含种子、化肥、农药的销售、咨询以及农机推广、农机具供应维修、测土配方、智能施肥、耕地、播种、统防统治、浇水、收获、粮食烘干、农产品仓储等专业服务在内的全方位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各类公共便民服务、质优价廉的生产生活用品经营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以及其他服务项目。

    《方案》要求,为农服务中心要由所在地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有关公司负责整体管理和运营。针对服务内容和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镇级联合社。同时,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积极争取镇村以及林业、体育、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服务中心要悬挂供销合作社标识和市供销合作社统一设计的为农服务标识。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农工办、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机、经管、财政、金融、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工期倒排制,明确当前工作重点,加大督促力度;要强化政策支持,对新建为农服务中心,每建设一处市财政扶持100万元,其他由市供销合作社筹资解决;要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包靠制度,确保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质量和进度。

    (鲁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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