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50年9月18日,青海省合作办事处成立,设置了第一个供销合作社行政管理机构,是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前身。此后,青海省不断自发兴办合作社,试办典型合作社,整顿提高合作社,全面发展合作社。
1959年1月青海省供销联社被撤销,其机构并入省商业厅,于1962年7月恢复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省商业厅分开办公;1969年再次与省商业局合并;1978年6月,再次恢复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1979年—1991年,青海省供销合作社实行经营责任制,增强供销合作社活力;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体现合作制原则;还权于企业,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立足“三农”,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992年—1999年,青海省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序列,建立新型组织管理体制,同时积极转换经营机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全系统改革资产经营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调整基层社,形成新的经营服务模式。
今朝成绩
2000年至今。进入新世纪之后,青海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持续盈利为标志实现良性发展。全省系统积极改造基层社、社有企业,多途径、全方位地实现为农服务。
截至2014年6月底,青海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收入14.7亿元、利润3661万元。1-6月份,全系统供应各类化肥27.5万吨,化肥、农药的市场占有率达到95 %以上。上半年已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资金8676万元。
今年6月份,青海省各级供销合作社100名经纪人与台湾、香港地区的客商及来自上海、广东等21个省(市、自治区)的100名经纪人,共签订牛羊肉、油菜籽、马铃薯、胡萝卜、蚕豆、中药材、冬虫夏草、枸杞、蜂产品等共二十一大类206种特色农畜产品购销合同58亿元,比去年增加9亿元。
近几年,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青海省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2010年12月,省编委批准了省供销合作社副厅级的监事会机构;2011年4月份,省委任命了省社监事会主任,结束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自1999年机构独立以来十多年内部没有产生过厅级干部的历史,同年又批准增加了一名党组成员,2013年11月省委又任命一名副巡视员。
2013年,青海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也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全系统共同努力,部分供销合作社合作机构、编制得到了解决。海东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了监事会机构,监事会主任职数也得到了解决。黄南州编委发文批复,黄南州供销联社在州经商委正式挂牌,泽库、河南县相继成立了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