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云南富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扶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壮大,各乡镇群众按当地的特色产业纷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14年4月30日,富宁县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153家,入社会员7595人,合作社覆盖全县13个乡(镇)。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是由于大部分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落后、管理粗放,合作社面临着弱、小、散、没有竞争力、带动能力不强、核心竞争能力小、发展资金严重不足、经营管理严重缺乏、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诸多困难。结合近年来供销合作社领办、参办农民合作社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提高: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扩大法律的宣传普及面,让广大农民深知法律的内涵及精髓,让农民自愿走向合作。
二是要抓好合作社的布局规划。县乡两级政府应该抓好合作社的布局规划,围绕重点产业规划布局好合作社建设;同时,在地理标志、绿色食品认证品牌打造上认真做好文章,使合作社真正成为具有影响和市场竞争力的合作社。
三是要做强做大合作社规模。从富宁县已注册的合作社看,多数弱、小、散、没有竞争力,因此,要积极鼓励已注册的合作社,打破区域局限性,敞开大门,吸收有条件、能遵守合作社章程的农民加入合作社,把合作社的规模扩大,引导农民积极、自觉地向合作社靠拢,使之形成合力。对散、弱、小、单的合作社分区域、分乡镇,积极引导合作社组成合作社联合社。在品牌、地理标志及绿色食品的申报上做文章,使小型合作社进行横向联合,重新进行资源整合,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
四是要走能人带动、专业大户发展的路子。各级政府应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引导走能人带动领办创办和专业大户领办创办的路子,在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上给予倾斜,优先扶持能人带动专业合作社,解决好合作社的市场、品牌、竞争力问题。
五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加大产业政策扶持,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各项支农项目建设,各类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要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持续化、制度化;要加大税收优惠,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成本;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为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保障;要典型引导,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典型,肯定其地位、作用,发挥其示范、牵引和辐射作用,用活的事实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大组织培训力度,主要是农业技术和合作思想的普及,注重培养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
六是要有过硬的组织保障措施。各级政府应给予合作社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公室应作为一个常设机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并设置专职人员办公,形成常设机构,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办公室正常运转。
七是要加强合作社自身建设。加大合作社自身建设对当前合作社发展显得极为重要。在组织建设方面,第一,要组建一个过硬的理事会,使理事会成为各种人才的集合体,才能带领社员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第二,要选配一名高素质的理事长,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还要在合作社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第三,要选聘一名业务精的会计人员,因为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财务核算。第四,要有合理的内设机构,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一部符合本社实际需要的、可操作性强的《章程》,同时制定一套基本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购销制度、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以适应不同管理环节的需要,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有序管理、不打乱仗。在经营管理方面,要注重合作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近、远期工作计划,有管理队伍,有经营队伍,有策划队伍,认真研究和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用团队的管理理念加强合作社的自身建设,促进合作社发展。
(作者系云南富宁县供销合作社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