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4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安徽:在改革中促发展 以发展惠“三农”


 

    本报讯 4月21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召开学习贯彻《决定》专题会议,传达总社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全省系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要求。各市社、省直管县县社主任及省社机关全体人员、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安徽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钱斌指出,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践中,安徽将重点通过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服务,在为农服务领域拓展上实现新突破;通过规范基层社建设、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对基层社支持力度,在基层社改造上实现新突破;通过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强化联合社行业指导体系建设,在联合社行业指导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建立健全经营服务体系、理顺社企关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造,在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构建上实现新突破。

    钱斌表示,各地要在改革中促发展,以发展惠“三农”,在抓好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狠抓经济发展不放松。据悉,今年一季度,安徽省全系统实现销售411.6亿元,利润总额6.8亿元,同比增长14.3%和24.4%,实现了开门红。

    据悉,《决定》下发后,安徽省委、省政府已明确安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由省农村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副书记李锦斌担任组长,副省长梁卫国任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供销合作社。目前,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决定》实施意见文件起草小组。

    (王 勇 李 焕)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