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5年5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要提防银行卡清算市场开而不放

□ 财经评论员 余丰慧

 

    全面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一件大事。随着中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金融事务,中国政府深度参与国际经济金融规则制定并且话语权提升,随着中国金融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随着中国国内支付清算系统和机构的多元化快速发展,都亟须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打破现有市场垄断局面。    

    全面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一件大事。随着中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金融事务,中国政府深度参与国际经济金融规则制定并且话语权提升,随着中国金融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随着中国国内支付清算系统和机构的多元化快速发展,都亟须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打破现有市场垄断局面。

    无论是商品经济,还是劳务金融服务市场,越开放、竞争越激烈、市场参与主体越多,金融交易就越透明、越公平,最终最大的受益主体会是全体消费者。银行卡清算市场同样如此。

    此前,在国内市场上,由于银联一家机构垄断了清算市场,因此银行卡消费中发卡、收单和通道价格费用等,基本谈不上用市场机制来形成价格。最终,无论价格多高都是垄断机构上报监管者而确定,持卡人或者说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长达十几年的垄断局面今朝被打破,绝对是中国金融对内外开放的大喜事。

    不过,从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准入条件看,门槛显得偏高,笔者为此担心,是否有可能导致“开而不放”的结果。

    “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需要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如果孤立看这个数据,还难以看出该标准的高低或宽严,但作一个简单的对比,就知道这个门槛到底有多高——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申请设立全国性银行机构要求的资本金也就只要10亿元。而作为银行卡清算机构,援引国外的惯例,资本金门槛似乎没必要如此之高。

    更严的是,“申请前应当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这一规定意味着,2010年5月以后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都没有资格,这就刷走了一大批候选者,尤其是把部分具有创新特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挡在了门外。毕竟像支付宝这样经营有一定年头的支付手段还只是少数。

    此外,类似“主要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者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连续盈利3年以上”等要求是如何评估确定的?是否有此必要?都值得商榷。而“要求在中国境内要有能够独立完成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基础设施和异地灾备系统”,这对于国际卡组织来说也是个难题。

    假如一边表态要开放,另一边又设置过高的准入门槛,将有可能使得开放的含金量有所降低,或许也不符合“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的新监管思路要求。

    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后,对现有的清算机构来说,三个方面的冲击扑面而来:首先,以万事达、VISA为首的外资信用卡清算国际组织的冲击将很快到来;其次,来自于国内大型银行的冲击,工商银行早就觊觎银行卡清算市场这块蛋糕;再次,来自于冲击力最大的网络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冲击,比如支付宝等。

    从这三方面看,影响最大的或许是第三个,即网络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冲击。

    在支付系统,以支付宝为主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早已对传统银行支付结算市场造成了巨大冲击,并使得银行等支付结算市场份额开始出现下降,这块蛋糕今后仍可能快速流失。一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涉足银行卡清算系统,对银联等带来的影响恐怕足以伤筋动骨。

    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系统是以客户的良好体验为设计初衷和目的的,而传统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是以自身系统安全为出发点的。良好的客户体验和高效的结算方式,使得线下支付结算业务随着向线上转移的大背景,而快速投入到支付宝的怀抱。这已经从基础上动摇了线下支付结算以及清算市场。

    从这一点出发,中国银联的出路或许在于能否迅速涉足线上支付,包括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扫描支付等业务。对银联来说,最佳选择应该是放下身段,与支付宝以及包括万事达、VISA等在内的外资机构全力合作,资源共享,达到互利共赢之目的。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