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全力以赴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当示范、做表率的要求,石家庄市社迅速组织深入学习《决定》精神,反复研究探索改革举措,全力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在服务现代“三农”中展现新作为。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 构建为农服务“一条龙”
围绕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按照“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组织、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提高农资、农机和科技一体化服务水平。大力推广栾城南高、天亮农民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智能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一系列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好种地难、增收慢问题。推广藁城神喻王科技示范园建设模式,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和农业旅游观光园。推广平山“葫芦峪”山区规模开发模式,整合系统资源,共同打造全市绿色生态屏障和农业产业带。组织引领农村家庭手工业发展,打造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特色产业,促进全市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做大做强,帮助农民增收、提效。2015年,新建农民合作社50家,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30万亩,年培训农民5万人次。
创新现代流通服务 编织为民服务“一张网”
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扩张“新网工程”,以河北中山日化物流配送信息园区、正定国际物流园、北方农资物流配送中心等大型物流配送中心为支撑,以“红满楼”、“瑞天”等品牌超市为龙头,以乡镇供销超市为骨干,以村级加盟店(便民店)为基础,编织连接城乡、覆盖乡村的为民服务“一张网”。通过举办特色农产品产销会、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等形式,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2015年,规范建设各类配送中心45个,新建供销超市200个,在东部城区谋划筹建1个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在高邑、藁城、灵寿等县区规范建设5个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网络,着力打造“网上供销”。加快乡镇、村基层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建立具有“代购、代销、代售”功能的乡(镇)村电商综合服务站,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连锁化、信息化、便捷化经营服务新格局。2015年,市社电子商务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营,在正定、晋州两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电商运营试点。
高标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主抓、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市区,重点抓好石家庄市再生资源科技工业示范基地、集散转运中心(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车)建设。在农村,重点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规范完善和升级改造。2015年,出台《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展规划》,石家庄市再生资源科技工业示范基地项目开工建设。
创新合作金融服务 破解农民融资难题
扎实开展农业统筹保险服务,不断扩大农险覆盖范围,解决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2015年,特色农业保险扩展到17个县(市、区)的85家农民合作社,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6500万元以上。到2020年,力争农业保险覆盖全市50%的农民合作社,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2亿元以上。
探索资金互助服务,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和保险互助合作;探索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参与河北省合作银行建设,市社和有条件的县级社探索设立中小型合作银行。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合与合作,积极开拓符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共同搭建区域性融资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担保、保险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帮助农民解决融资难题。2015年,在无极、正定、灵寿县开展合作金融服务试点。
创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顺应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软件”的“七统一”管理模式,逐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建设,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2015年,挂牌成立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鹿泉、高邑、矿区等9个县(市、区)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组建注册并投入运营。
创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 搭建为农服务大平台
积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入信息化服务、一站式服务理念,坚持就近、方便、实用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依托综合服务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功能,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生活服务,做到农民日常购物不出村、购买农资不出村、咨询农技不出村、修理家电不出村、文化娱乐不出村、生活缴费不出村,打造社区群众“半小时生活圈”。2015年,规范、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275家。
创新组织体系 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
强化县级供销合作社队伍建设。督导各县(市、区)切实加强县级社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打造干事有能力、改革有激情、对农民有感情的县级供销合作社队伍。落实县级社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政策,解决好制约县级社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县级社职能转变,加快由自我服务向为社会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转变,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加快推进基层社提升改造。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基层社改造。通过改造提升一批基层社,全面增强基层社为农服务功能,通过恢复重建一批基层社,彻底解决基层社空白点问题,努力实现全覆盖。采取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把基层社改造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目标。
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 增强为农服务综合能力
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架构。按照“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组织模式,组建石家庄市供销集团,成立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完善理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三会并存”的治理机制,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形成职责清晰、上下贯通、整体协调的双线运行机制。农民合作联合社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带动和服务“三农”能力全面增强。
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充分发挥社有企业的经营优势、网络资源优势,强力推进石家庄国际棉花交易中心、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纺纱及棉花国际贸易项目、北方农资物流中心、石家庄再生资源科技示范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带动力强、实力雄厚的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
(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