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机构(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县级为独立法人的机制,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对市场做出快速反应。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具有管理链条短、决策机制灵活的特点。可根据市场变化,积极、灵活地调整经营策略,有利于提升竞争力。
这种制度设计完全符合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服务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但同时也带来另一个问题,就是农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个体的分化越来越严重。
考察个体差异,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是公司治理。
无论农村信用社是否已经改制为商业银行,目前所有者缺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出资人是明晰的。在监管部门的严令下,资本充足率也已经基本达标。从资本覆盖风险的视角看,农村金融是健康体。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出资人的管理基本是缺位的。目前的农村金融机构无论是经营管理层的选定、经营方针的制定、分配考核还是风险控制,都由农村金融的行业管理机构(如省联社)和监管部门主导,股东的话语权基本可以忽略,现在的出资人只享有有限的经济权(有收益权,但却没有自主确定分配标准的权利)。
过去业界一直诟病的“内部人控制”仍然很强大,而且这个“内部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犹如一个听命于上层的“职业经理人”同盟,他们只需对行业管理上级和监管部门负责。一个更为有趣的事情是,这个群体还会时不时地在各家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之间轮换,犹如草原的“游牧一族”。
这与中国的国情有关。
在县一级建立独立的法人体系,坚守了县域经营,但是公司治理的成本昂贵。
其实,突出的矛盾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出资者面临尴尬,要么没有机会参与企业管理,要么缺少专业水平没有能力管理企业;二是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的强势,使得出资人在公司治理上搭便车,以导致董事长由行业管理机构指派,经营班子由行业管理机构配置的状况。
这样,一家农商银行经营发展的如何,事实上取决于“上级”能否派来一个好班子,农商银行群体的分化也在于一个个的当家人。在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择上,一是看上级是否看准了人、用对了人,二是看所选的人是否真抓真干,有没有与职位相称的职业操守和良心。因为他们只需对上级听命,不必对股东负责。
所以,目前的农商银行,在经营发展上,只能寄希望于上级派来(或者选出)一个(帮)好人,一个(帮)能人。股东和员工只能寄希望于“上级”明察秋毫,寄希望于“上级”知人善任。
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这种现象很是特别。
目前大多数县域农商银行的公司治理难以有效运行的时候,行业管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所以,才会出现一家银行管理另一家银行的代为管理,省联社管理一批农商银行的行业管理。
解决问题的出路还是优化股权结构。
安邦保险控股成都农商行是一个突破,具有金融背景的企业入驻农商银行,最大的优势是可以把治理架构做实,有利于农村商业银行防控风险。对于民间资本安邦保险控股成都农商银行的改革实践,从6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看,监管部门是持肯定态度的。
县域农商银行股权优化的渠道可从四方面考虑:
一是行政管理上级(比如省联社)可以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入股县域农商行,以大股东身份参与管理,从过去的行政管理升级为出资人管理,解决利益冲突和治理的合法性问题。
二是县域农商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大中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控股农商银行,引导大中型金融机构通过资本输出实现智力输出,提高中小农商银行管理水平。
三是大量引进互联网金融和新型金融机构股东,解决创新和跨界发展问题。
四是引进当地优质企业,提高对地方经济的渗透发展能力,增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股权优化,实现优势互补,真正使农商银行还权于股东,回归于市场,立足于“三农”,发展于县域。
作为行业管理的上级机构,如果不向出资人的方向转变,则应该强化服务,转向解决单个农商银行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网络建设、产品开发、咨询评级、人才培训和其他协调服务事项,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农商银行的行业发展需求。
其实,作为单体的农商银行,在业务的发展上完全可以免费搭车,有母体的依靠母体,没母体的依靠行业服务,很多业务也可以奉行拿来主义,完全不必所有事情都自己去搞。只要让农商银行真正回归市场,让股东的利益和银行的发展紧紧捆绑在一起,银行必然释放出空前活力。
前一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国有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道理也是一样,首先要解决的是出资人的话语权问题,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影响了国有银行的市场化进程,抑制了大型银行的创新与活力。
与国有银行不同的是,多数农商银行不是“大股东”控制,而是“非股东”控制,所以,农商银行的混改,显得更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