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省联社改革,首先需要解决一个认识上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正确地看待省联社在农信社改革过程中的作用和弊端问题。对于省联社的认识,不同的主体和视角往往有着不同的看法。
从实际效果角度,省联社的诞生,对于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管理体制重建、解决历史包袱、提高资产质量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激活了基层农信社的发展能力,为服务三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基于此,地方政府、农信社内部员工以及农信社的服务对象,对于省联社的作用和角色基本都持肯定态度。
但是从监管的角度看,省联社这种模式在体制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去不断完善。改革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当前不少人在谈及省联社时一种不好的倾向,那就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关注省联社体制弊端方面,单纯地强调省联社的一些管理弊端,而忽略了省联社在农信社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倾向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使监管部门无形中降低了对于省联社领导基层农信社推进改革的信任度,挫伤了省联社继续在农信社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热情。
对于省联社的认识,既要立足现实、全面客观,也要尊重历史、用发展的眼光去看问题。只有对省联社形成了客观、全面、理性的认识,才能有针对性地探索出省联社的改革路径,盲目地求全责备、急于求成,一旦造成农信社管理体制的动荡,可能给农信社改革带来更大的风险。
如果说第一轮改革是以管理体制改革来推动产权制度等一些列改革,那下一步改革应该是以产权制度改革来完善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等一系列改革,应该逐步过渡到让资本来说话、让产权来说话,通过建立新的产权框架、服务框架来推进农信社改革。
从中国农村金融的现实来看,股份制应该成为农信社改革的一个主导方向。在坚持股份制的改革方向前提下,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模式,而不可能指定一种单一的模式。
山东省的改革思路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稳妥探索。无论怎么改,都要坚持为基层联社服务的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讲,省联社选择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应该根据基层农信社的发展需要来确定,应该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
当前,监管部门不能仅仅因为体制上的“先天性缺陷”就否定省联社存在的价值,应该鼓励省联社继续积极发挥作用,引导基层农信社进一步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