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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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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联社改革明朗 强化服务淡化管理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第一阶段的完成,县级联社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建立,省联社对于县级联社实施行业管理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渐减弱,而消极作用却逐渐显现。“如果不对省联社的职能定位进行改革,那农信社改革所追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都是空谈。” 一位长期从事农村金融改革研究的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省联社应该改革已经在业界获得了共识,但是究竟应该怎么改,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而不少省联社一直致力于推动在组建全省法人的基础上,完成省联社改革。针对上述倾向,监管部门虽然表示不主张以省为单位组建农信社法人,但如何推进省联社改革却没有明确的说法。

  此次广东省政府对于农信社改革安排,似乎暗示着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广东省政府在改革部署中要求:深化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信社管理体制,提高省联社协调服务能力,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中的职责。值得注意的是,对省联社的功能定位上,只强调协调、服务功能,而不再强调管理职能。

  实际上,监管部门对于省联社的改革方案设计从很早已经开始,据消息人士透露,一份包括省联社改革在内完整的农信社深化改革的方案已经完成并提交改革决策层。据了解,在这份方案中,针对省联社的改革方向,正是类似于广东省政府的改革部署,强化服务功能而淡化管理功能。或许广东此次改革的启动,正是新的农信社改革方案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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