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总结了浙江省长兴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并就今后的发展提出了用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等措施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建议。
基本概况
近几年来,长兴县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42家,入社会员5130人,带动农户47600多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32.2%,其中省级示范性合作社5家,市级示范性合作社11家,县级三星级合作社6家、二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极大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发展成效
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全县合作社是在形成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合作社又迅速推动了产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基本形成了水产、蔬菜、茶叶等七大主导产业。
提升了农产品的品质。合作社十分重视创优农产品品牌,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后,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质量监督,积极申报农产品品牌。截至目前,全县142个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45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5只,认定绿色食品2只,省级名牌产品4只,市级名牌产品3只,以品质赢得市场。
拓展了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创建农产品品牌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竟争力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实现产品销售取得最佳效益的保证。泗安镇是长兴县稻米主产区,种粮不但效益低,而且市场竞争力弱。2002年成立了泗安显圣稻米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实行订单生产、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施肥、统一防止病虫、统一销售,显圣牌稻米通过了IS0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认定为省绿色农产品、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合作社统一销售的显圣牌稻米最高价每市斤8元,以品牌提升了粮食的市场竞争力,以打质量开了销路,提高了种粮效益。
增加了农民收入。合作社最大好处在于入社社员受益,增加收入。据2008年对55家合作社调查,入社社员户均收入3.72万元,比全县户均2.89万元,增加了28%。
思考与建议
长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着竞争力弱,规模小,带动面不大,与成员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服务功能不强,运作机制欠完善等问题。
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从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上认识,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政策原则,积极引导,加强指导。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指导,统一协调有关部门,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管理。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关政策宣传。开展合作社法的普法教育,举办合作社普法培训班,依法管理完善,营造规范氛围,提高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三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制定扶持政策,完善扶持办法,明确扶持奖励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带动力强的合作社给予重点奖励补贴,要对合作社内部社员资助参加农业保险,对规范化程度高的合作社在贷款上给予贴息补助。农业、林业、财政、税务、工商、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全力配合做好规范化服务工作。
加强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进行完善,做好完善工作。一是要完善财务制度,所有合作社内部必须设置财务账目,建立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二是要完善分配制度。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建立分配制度,全面实行二次分配。三是要建立健全章程等管理制度,社内工作要严格按照章程办理,尊重社员的民主权利;四是要完善社员制度。合作社社员要发给社员资格证书。使入社社员真正享受到合作社的各种服务。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息平台,指导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网站,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实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网,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通过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建立无公害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生产、采收、加工、分级、贮藏、运输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带动农民实现增收。同时出台长兴县规范化建设标准,对现有合作社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发展一批,完善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对那些产业带动力强,内部管理规范作为县级示范性合作社,努力提高管理质量,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长兴县农业局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