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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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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时点考核潜在的风险

□ 吕春明

  伴随着农信社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信用社业务经营管理迈上了新的台阶,成效显著。但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上级对下级各级指标的考核不够切合实际,基础工作做得不扎实,导致问题百出,风险隐患显现突出,最终案件发生。现就农信社时点考核风险谈几点意见。

  一、时点考核存在的风险

  虚增存款,超限额库存,隐藏较大风险隐患。目前部分农村信用社把存款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造成不计成本,乱拉存款现象。有的基层联社为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采取月底突击存款或信用社之间飞票方式,结账完毕,月初全部划转,就在这个时点(每月29日--下月2日)基层社库存严重超核定限额,造成经营风险。

  存贷款比例高低反映农信社将吸收的存款用于贷款的比例。一般来说,该比例越高,说明资金运用越充分,流动性越差,比例越低,说明资金运用越少,流动性越强。但据调查目前该比例的高低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信用社运用资金的程度。该比例的计算是某一时点(月末、季末或年末)的存贷款数量。而存款的时点数由于受期末存款任务考核的影响会大大高于平时的存款余额,因此在存款时点数额虚高的情况下,存贷款会有所下降。

  贷款发放执行不严,风险隐患逐年递增。基层联社为了能够完成到逾期贷款任务,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主要是将已经显现风险的贷款,通过修饰“摇身一变”为正常贷款。这一做法主要集中在农村信用社月底结账前。由于当期到期贷款收回率关系到农信社经济效益和到逾期贷款责任,于是部分信用社对到逾期难以收回的贷款,采取了一系列变通办法,有的通过收款收据抵库存收回贷款,有的通过民间借款收回贷跨等。但是不管采取哪种方法,都具有“短期代为归还、隐藏性强”的特点。只要月底结账后,下个月再立据贷款,填补代为归还的资金缺口。从而使贷款风险逐年递增。

  备付金比例的高低反映了信用社留存的备付金在吸收存款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比例越高,支付能力越强,但是,该指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其一,用于计算该指标的存款总量只是账面数,而不是实际数。因为许多信用社的定期存款被当作股金纳入核算。如果将这部分存款式股金计算在内,则信用社的备付金比例会有所降低。 其二,在信用社的备付金主要来源于再贷款和拆入资金的情况下,备付金率不能客观地反映出信用社留存的备付金对再贷款和拆入资金的依赖程度,因为依靠再贷款和拆入资金而形成的高备付金率并不能代表很强的支付能力。因此,备付金率反映出的支付能力的高低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突击扩股,负面效应逐步显现。央行票据兑付工作虽已结束,后续监督检查持续进行。在申请央行票据兑付时有的农村信用社为了迅速提高资本充足率,争取尽快达到兑付标准,在资本补充渠道缺乏的情况下,采取了突击扩股的做法。据不完全统计,从央行票据兑付政策出台以来,农村信用社几乎每年都在扩股,有的信用社甚至在票据兑付前夕,临时申请增资扩股。在此过程中,部分基层信用社为了完成扩股任务,不惜采取违规宣传和存贷款化股金的做法,经过几年的运行,突击扩股和违规扩股的负面效应正逐步暴露。一是每月底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兑付时的比率,而宣传时承诺的高息收益和退股承诺难以兑现,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法律纠纷。农信社股权设置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满三年可以退股,投资股不得退股可以转让、继承。但有的信用扩股脱宣传时,却承诺资格股满三年退时,可按1:1的比例退还,对投资股更多地强调可转让、继承,有意回避转让价格必须根据当时经营状况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原则,还有的信用社在宣传中甚至承诺收益率能达到10%。而实际上红利水平必须根据信用社的盈利状况和分配政策决定,所作的承诺如果不能得到实现,法律纠纷将难以避免。

  二、时点考核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降低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每一种可能的风险因素都有监控,每一种业务都有管理规范,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二是通过审计稽核、合规检查和操作风险管理业务部门以外的管理来降低业务的操作风险;三是通过细化考核指标的时点数,制定合理的考核办法降低风险系数。

  树立正确的流动性管理目标,增强风险管理意识。 一是适度控制存量。“适度”的存量不仅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存量过大,流动性过高,就意味着农信社盈利性丧失,利润降低;反之,存量过小,流动性不足,客户合理的流动性需求得不到满足,又必然危及农信社的正常经营,甚至使其陷入流动性危机。 二是适时调节流量。当资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而导致资金盈余时,需要及时调度资金头寸,扩大对盈利性资产的投入,以保持资金存量的适度性;当资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而导致资金存量不足时,就必须以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弥补资金缺口,以重新建立平衡。

  提高贷款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防化信贷风险。一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完善风险内控机制,打造坚实的风险内控平台。高度重视贷款贷前调查,严把贷款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坚决不放,不要违反审批规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放大额贷款,“垒大户”给没有条件的企业创造骗贷机会。对通过各种不法手段找上门来的贷款要做到坚决不贷,这种贷款往往是“十贷九不回”这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定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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