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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陋习促安全

李 晓

  安全生产是个大课题,然而,生活中的一些小习惯同样会造成不容忽视的隐患。

  1月27日,甘肃兰州市消防支队联合辖区治安部门在兰州东部综合批发市场展开消防清查行动时,对两名在市场内吸烟的商户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而在随后的清查中,执法人员又对另外6名吸烟的商户和顾客进行了处罚。如果你有在公众场所吸烟的习惯,恐怕也要改一改了。 

  另一个消息也来自于兰州。1月30日,兰州市就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和在林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等有关事宜发布通告,其中提出,由于孔明灯在燃放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尤其对森林资源安全形成严重威胁,因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许多地方都有燃放孔明灯的习俗,然而,在正确的地点燃放很重要,有些人习惯选择机场、林区附近,殊不知会干扰飞机,或者引发火灾。

  还有就是老生常谈的烟花爆竹安全问题。1月26日清晨7点21分,湖南岳阳临湘市桃林镇长春鞭炮厂发生爆炸;27日9时40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春花花炮厂发生爆炸,至少5人死亡,10人受伤;1月30日3时许,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大货车在北京南六环起火爆炸,长达18米的大货车仅剩下了车架。和孔明灯一样,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传统习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的行为屡禁不止,成为节日安全的“杀手”,因此多人死伤,喜庆的节日里增添了伤痛。

  安全,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作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为安全出一分力。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在林区、机场附近不燃放孔明灯,通过合法渠道在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这些小小习惯的养成,也许就能防止一场火灾的发生、防止一次飞机的事故、防止更多人的生命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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