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时间,“文化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又被推置风口浪尖。虽然大众的视线大多停留在如何引导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层面上,但如何将文化产业这一“软实力”转变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硬实力”,才是真正发展这一新兴产业的核心理由。
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3年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年均增长率达15%以上,高于GDP年均增长5―7个百分点。而在2009年,遭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我国文化产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比2008年现价增长10%,快于同期GDP的现价增长速度3.2个百分点。
不难发现,在将代表“硬实力”的GDP与文化产业增速这一“软实力”作对比之后,后者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十分迅猛。然而,以上二者之间,存在相互推进与转换的可能。
以国内文化影视产业为代表的横店影视城为例,截至今年8月末,实现营业收入27.93亿元,同比增长61.98%;上交税费2.96亿元,同比增长109.76%。该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更是“软实力”过渡到“硬实力”的一个范本。
“文化产业不但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能为金融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来源,最终实现双赢局面。”一位资深金融专家指出。
“仅今年一年,我们就为本土一家文化企业投放贷款达500万元,该企业预计在今年能实现销售收入1600万元,获利450万元。”东部某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位信贷负责人说道,而该企业也已成为该联社的存款大户,将所得资产交由农信社保管,实现了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的双赢的目标。
“虽然文化产业利润回馈周期较长,但我们依然看好这一朝阳产业,也相信该行业最终将会拉动本地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也将惠及我们。”上述负责人表示。
基于当前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态势,政府正有意将其引导为第三产业中的佼佼者。
“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突破了1.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8%,一些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性产业。”文化部部长蔡武于近日表示,“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5%,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
这意味着,“软实力”亦能变为“硬实力”。金融机构在大力支持文化产业中,也必将有效提升自身“硬实力”,成为“文化强国战略”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