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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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允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

  本报讯  10月25日,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

  《通知》规定,申请发行专项金融债的银行,除须满足金融债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慎性监管要求外,还须达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标准;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小微企业贷款将按照75%优惠计算风险权重,而不良率容忍度可根据各个银行实际情况由各地银监局灵活掌握;对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比例和最近6个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两次批量申请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除银团贷款外,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何金)


  央行:重启3年期央票发行  货币政策局部放松

  本报讯  10月13日,央行在公开市场发行了70亿元3个月期央行票据,同时进行了200亿元3年期央票和300亿元91天期正回购操作。

  “中国维持了一年左右的货币紧缩政策周期基本已经结束,接下来新的宏观经济政策会出现一轮局部松动但整体基本稳定的走势。”汇丰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兼经济研究亚太区联席主管屈宏斌认为。 

  “预计9月份的CPI同比增幅仍将维持在6%以上,但是环比回落已经形成大的格局,未来几个月会看到更明显的通胀回落态势。”屈宏斌进一步指出,“而所谓的宏观政策局部松动主要是指两方面,一方面是政府将针对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给予更多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则是,对于保障房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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