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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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司法协作:
为不良贷款清收带上“安全阀”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枣庄办事处 卜昭路

  伴随着农信社的快速发展,不良贷款清收难成为了农信社发展中的一大障碍。在清收过程中与赖账户、钉子户发生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而如何更好地清收,及时化解不良资产,已成为维护稳定和谐大局的关键。山东省枣庄市农村信用社加强与法院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出了一条金融与司法合作的不良贷款清收之路,为不良贷款清收找到了更好的“安全阀”。

  现代金融机构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保障,金融机构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更需要司法机构的保护和支持。双方的联合实现了金融与司法之间的深层交流和对话,进而形成以“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为主要特征的优良金融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显著成效

  山东省枣庄市农信社始终把加强不良贷款清收,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法院等司法机关联合,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与法院部门合作。及时做好诉前调查,提高诉讼效率,加大对不履约的“钉子户”、“赖账户”的打击力度,提高依法收回效果。

  二是充分借助公安经侦力量进行清收。对于一些收回希望小或在清收中难度较大的贷款,积极与公安经侦部门签订委托清收协议,实行委托清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催收,确保诉讼时效。近年来,办事处继续强化协调服务职能,加强与司法合作,不断建设完善法律支持保障体系,指导各联社、合行加强对未执结资产保全案件的管理,同时完成了入库律师事务所和备选律师调整选聘工作,构建了全市资产保全工作的法律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收贷工作的外围力量。

  四是司法公正,初见成效。滕州联社和滕州市司法局公证处合作,在万达、善国2家信用社开办司法公证业务。在经验成熟的基础上,在全市农信社进行推广。

  五是创新方式,大力开展不良资产集中清收月活动。司法部门积极配合,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积极制定清收方案、考核办法,组织退休职工、共产党员、大学生、共青团员清收突击队,推行“白加黑”工作法,“早五晚九”攻坚清收,取得了显著成效。六是积极推行风险贷款清收,采取债权转让、打包处置、资产置换和挂牌清收等方式,确保多渠道收回贷款。

  良好氛围

  金融机构需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共同营造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以枣庄农信社为例,客户群体主要是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借贷纠纷较多。司法部门帮助公正快速彻底解决借贷纠纷,对维护地区金融环境,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积极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参与论证行政执法活动、组织教育培训活动、工作考察和调研等方式,加强工作交流。建立法律政策与金融信息互报制度。工作中及时将政策变化及其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情况向辖区法院通报。

  第二,建立金融司法协作配合制度。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冻结、扣划账款等工作。同时,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或单位,按照内部规定从严予以制裁,对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企业和个人严格限制授权、授信。

  第三,设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提高审判效率。对涉及金融部门的案件,司法部门设立专门立案窗口,开通快速立案通道,确保该类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并采取积极保全措施,简化审理程序,努力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

  第四,加大执行力度。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农信社可抽调人员积极配合法院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对积案集中执行,确保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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