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贵州省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笔者积极主动地学习了不少相关的书籍、报纸、文件等材料,并将所发的六本书全部阅读完,边学边受益,越学心越亮。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同志撰写的《群众工作九法》印象尤其深刻,我阅读了三遍,每阅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栗战书同志讲:“心里装着群众,遇事想着群众”,“群众心里有杆秤,谁轻谁重心自明”。供销合作社要服务好“三农”,重点在于服务广大农村的群众。无论从服务工作的角度,还是从供销合作社业务发展的角度都首先需要心里有群众、想着群众,和群众以心换心,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去做什么。如果我们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干部和职工都能做到这一点,还愁不能为“三农”搞好服务吗?还愁供销合作社没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吗?
栗战书同志说,“放低姿态,平等交流”是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好方法。供销合作社从诞生之日起,就叫“社员社”,即群众入股入社当社员,社员是供销合作社的主体。无论哪级供销合作社,都必须为社员的利益着想。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中,坚持对社员有利的事就做,不利的事就不做。过去在供销合作社改制中,少数基层社将资产卖光分光,就是没有考虑社员的利益,没有群众观念的表现。如果各级供销合作社的领导都能按栗战书同志的这两句话做,供销合作社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要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地深入开展,走好群众路线,学习延安时期的供销合作社精神,从社员中来,到社员中去,重振供销合作社雄风。
栗战书同志要求“说群众的话,讲百姓的事”。我们供销合作社人就要讲社员话,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就要讲基层社员听得懂的话,对“三农”有用的话。供销合作社属“农”,是为“农”服务的。供销合作社干部就更应该“听社员意见”,做“三农”之事。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形成制度,尤其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会“说群众话,讲百姓事”,到基层社听社员意见,到群众中去办好“三农”的事。
栗战书同志说:做好群众工作,要“学会道歉认错,敢于让步妥协”。在社会转型和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的特殊时期,难免会出现很多矛盾,尤其是来自基层的矛盾,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干部要敢于面对矛盾,化解矛盾,而不是回避矛盾。因此必须用宽容大度的心态倾听基层社员和群众的意见,面对有事上访的基层群众,要热情接访。如果工作中出了差错就要敢于认错,要学会道歉和让步妥善。这样既能解决问题,又挽回了“面子”。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就是最大的“面子”。
栗战书同志要求各级干部对群众要“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这句话对于我们供销合作社尤其重要。第一,供销合作社由社员组成,社员即为群众,为社员办事就是为群众办事,必须办好办实。第二,供销合作社的实力较弱,经不起折腾,办事只能办好、办实、办成。第三,要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各级供销合作社党员干部不仅思想认识有提高,更要增强工作本领。在决策时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科学决策,使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对决定要做的事情就要做好、做实、做成。对那些拿不准、风险大的事项要先放一放,防止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
“有理说理,以理服人”是栗战书同志常在口头上讲的一句话。我有幸在贵州省平坝县天龙村聆听过栗战书同志讲这句话,我与在场的群众都感到十分亲切。领导干部要放低姿态,与群众平等交流,耐心听取群众意见,改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这样,我们就能做到“下有基础,上有支持,中间有靠背”。
“言而有信,兑现承诺”,也是栗战书同志一再强调的。某些领导干部的公信度差,就是“言而无信”造成的。有些领导干部,下基层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了解情况就乱表态,事后忘记得一干二净,让基层群众伤透了心。我们要形成“言而有信,兑现承诺”的良好作风,说到做到,取信于民。
栗战书同志强调领导干部必须“贴近群众,问计基层”。他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这句话对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有用,对我们供销合作社的干部,尤其是副处级以上干部更有针对性。我在贵州省平坝县当县社主任时定了一条规矩:每人必须与基层社的10名老同志和社员群众结成朋友。这条规矩一直延续到现在,效果很好。我们应要求每个副处以上干部,每年下几次基层,做几件贴近群众的事,并有量化指标,形成制度,一抓到底。
学习运用栗战书同志的“群众工作九法”,对指导我们切实做好供销合作社各方面工作,用实际行动为“三农”服务是十分重要的。当前,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将“群众工作九法”切实运用到具体实践中,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作者单位:贵州省供销合作社)